建筑规范
法定要求、标准和CE标识
为了促进欧洲贸易,欧盟范围内采用相同的法规和标准,并采用通用的标识体系。这些指令具有法律依据,所有成员国必须服从。欧洲标准取代各国标准,并且以CE标识为主的标识体系也取代了国家标识体系。CE为法语Conformité Européenne的缩写,意思为“欧洲统一标准”。
大部分木制品的基本要求出现在《建筑产品指令》中,该指令从2013年7月1日起更名为《建筑产品法规》,并且要求产品必须要有CE标识。在欧盟存在多种不同的具体标准。
需要特别提出的是,CE标识不是质量标识,只是表明了产品达到了欧盟统一标准。具体的性能应根据具体规则判定,例如建筑木材的性能应由具体分级为C18,C24,C30与C35,而门窗用材则要考虑抗压程度和其他性能。
CE标志用于不同的产品范围
CE标识保证了产品能在欧洲经济共同体(EEA)成员国内运输,但是不能保证一定能在该国使用。各国的国家建筑规范决定性产品性能的应用。
以《欧洲建筑法规》(欧洲计算标准)为中心,瑞典建筑局的法规参考了适用欧洲设计标准的一般准则,称为《瑞典欧洲法规,EKS》(瑞典建筑局建筑法规,BKR)中对其进行了引用。 2019年版本称为EKS 11。
EKS融合了瑞典建筑法规和欧洲标准。在某些情况下,欧洲标准允许瑞典本国特例,但仅适用于有限的范围内。
紧固件的尺寸应按照欧洲规范5 SS-EN 1995-1-1进行,消防技术尺寸应按照SS-EN 1995-1-2和EKS 10进行。这些标准参考了统一标准SS-EN 14592和SS-EN 14545 。CE标记和相关性能说明是必要的。
瑞典AMA和RA规范
通用材料和工作描述,AMA,是AB SvenskByggtjänst出版的参考书。这些文件还附有建议和说明(RA),在准备合同的招标文件和施工文件时提供了很好的帮助。AMA描述了建筑生产中日常工作的材料、执行和最终结果的要求。这些要求可以看作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实践、公认的质量、成熟的技术和专业的执行要求。
瑞典的技术说明中可以参考引用AMA Hus的文本。建筑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通常与AMA相关的技术说明,可以直接调用AMA中的代码和标题,作为当前项目的法规。
表 46 主要标准示例
标准类型 |
测试标准 例如: SS-EN 408:2010+A1:2012 – 建材和胶合木 – 测定物理和机械性能。 |
分类标准 例如: SS-EN 338:2010 – 建材 – 强度分级. |
计算标准 例如: SS-EN 1995-1-1:2004/A1:2008 – 木建筑和墙体的尺寸 |
生产标准 例如: SS-EN 14351-1:2006+A1:2010 – 门窗 – 产品标准, 功能属性 – 第 1部分: 门窗 |